中水渔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核心提示: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日召开公司 2017年第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日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月 25 日至 2017年 12 月 2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5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2月 26 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 31号中水大厦 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公
告 2017-078)。此议案为特殊议案。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公
告 2017-078)。
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公
告 2017-079)。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 年 12月 22 日、12 月 25日上午 8:30—11:30下午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6 层 613 室董事会办公室。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股东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于12月25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17 年 12 月 26日(星期二)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总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 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98。
2. 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 12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 12月 25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